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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1-31

各有关企业和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有效减少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停止业务办理。
二、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2月9日前,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受理及办理业务。急需到现场办理的必办公民个人事项如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相关业务,请拨打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预约办理。建议您避开疫情高发期,尽量减少感染风险。
(一)非现场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办。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zjzwfw.gov.cn 或搜索,进入后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3.自助办。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楼)、海曙区行政服务分中心(集士港镇菖蒲路92号1楼)、海曙区人社医保分中心、户政分中心和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均设有“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事项办理、社保和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您可就近就便办理。
4.咨询办、邮寄办。如需咨询,请您拨打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或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87268700。请您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二)现场办理注意事项如下:
1.事项范围:急需办理且必须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公民个人事项。
2、办理方式:实行预约办理,请拨打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3.2月3日起,中心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办事大厅实施封闭式管理。进出中心的通道:中心(海光大厦)1楼、15楼办事大厅均从南门(临中山西路)进出。海曙行政服务中心集士港分中心和其他各专业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也将设置统一进出通道。办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疫情检测,由统一通道进出,有发烧症状或没有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各办事大厅。
3.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通过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8081/index.html公告,以便您准确、及时获取政务服务信息。防疫期间,将暂停无午休服务(11:30-13:30午休时间进行消毒操作,窗口不对外服务),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起,恢复正常窗口服务,不再另行通知。
三、疫情响应终止日前,区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业务暂停招标备案,已发出招标公告的暂停开评标。项目开评标活动一律暂停。政府采购服务咨询电话0574-87201283,87258957,工程项目交易监管咨询电话0574-87081373。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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