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ZC-223140-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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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
项目分类 | 服务类 |
公布日期 | 2022-05-19 |
根据《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关于〈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0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补充通知》(甬财库〔2021〕986号)《宁波市金融机构争先进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甬督考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以及公款存放相关规定,就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JZC-223140-Y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公告期限:2022年05月19日-2022年05月26日
四、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服务内容 |
中标家数 |
/ |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基本存款账户等4个账户 |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以及零余额专户、单位公务卡专户和工会账户,合计4个,基本存款账户日均资金流量约3万。 |
1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
2、投标人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
3、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每家银行只允许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6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6.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6.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邀请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7)或发送邮件(tender06@126.com)至我司。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户。
本项目有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服务费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6月09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评标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6月09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评标区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4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59942
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
联系人:张百军、包莹斐、王家兴、周俊辉、张晓亮
联系电话:0574-87179087/82
传真:0574-87179089
邮箱地址:tender06@126.com